孟阳慕容雪

第四百七十七章 一场虚惊(1 / 2)

《孟阳慕容雪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黑岩网heiyan1.cc

可是,出乎意料的,那一块铜牌落在桌子上的时候,却并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,而是,犹如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掌托着一般,轻轻地放在桌子上。

那是一块月饼大小的,刻着古文字‘七’,整块散发着黑色光泽的铜牌。

“佣兵铭牌!”

在看到了刘芒拿出的那一块铜牌之后,那一个叫做芳芳的女孩子猛地惊呼道,她的身影一闪,整个人犹如被风托着一般,飞快的出现在桌子旁边,在她身边的一根银鳞蜡烛,被她身上带着的风力一卷,顿时,就是被吹得熄灭了。

“爷爷,这个居然是真正的佣兵铭牌了!”

芳芳的双手捧着那一块铜牌,转过头去,一脸很是激动地对着司徒慧说道:“这个铜牌,是国外的一家佣兵会的身份证明,在这一家佣兵会之中,只有着一百个会员而已。每一个佣兵会的会员,佣兵会都会分发一块这样子的铜牌,这个是他们的身份证明,也是他们的随身电脑。”

说完,芳芳就在那铜牌上按了按脑,只是,她捣鼓了好一会儿,却还是没有能够打开那铜牌之中的随身电脑。

在看到了眼前这一幕之后,刘芒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疑惑之色,似乎,在疑惑着芬芳为何打不开那铜牌一般,但是,暗地里,他还是轻轻地松了一口气来。

尼玛的!

老子还以为是遇到了真正的佣兵会员,没有想到,对方也是假冒的!

靠!

幸好老子的心理素质过得去,否则的话,我岂不是被你们玩死了!

看着那桌子上的铜牌,刘芒的脑海中却浮现了,当初自己捡到那铜牌的时候,发现的那一块幻想水晶,和那一张不知道是什么用处的白金卡!

幻想水晶,是一种毒沼气凝聚而成的晶体,这个晶体之中,包含了可以将人给腐蚀得一干二净的毒沼气。这个水晶,只要轻轻的一摔,那么,方圆白米之内的人和生物,就会在短短十秒钟的时间之内,化为乌有,是一种极其可怕的毒药来。

“也对啊!我还有着那一个幻想水晶,只要我有这一个杀手锏,那么,我就没有什么可以害怕的!”刘芒说完之后,他的双眼闪过一丝淡然之色,那心中一直是绷紧着的神经,终于是松弛了下来。

毕竟,在来的时候,那老教授一直跟着刘芒说什么药王阁很厉害,刘芒的心里面就算是不害怕,也被那老教授说的有些畏惧了起来。

这个并不是刘芒心志不定,恰恰相反的,他是很清楚老教授口中话语的分量。

能够让一个有着化劲级别的武者,都忌惮不已的地方,绝对是很恐怖的地方。

想一想,连化劲强者都要感觉到害怕,那么,刘芒这一个只不过是暗劲级别的武者,又怎么可能免俗呢!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相关小说

歧路都市 / 连载
歧路
退戈
何川舟又做了那个梦,梦里少年顶着众人的质疑,意气风发又口气张狂地说:以后我要做一个人民警察!她觉得这人怪无聊的,不像自己,只想搞钱。十五年过去,该成长的都成长了。久别重逢,他坐在车里,隔着玻璃窗,一身西装革履,嘴里咬着根没点燃的烟,像是咬牙切齿,视线却微微瞥向外面,嚣张地挑衅道:“哟,何队。”所谓命运弄人大概就是,哪怕我初心未改,依旧走上了和梦想截然不同的道路。
53万字一年以前
满城衣冠都市 / 连载
满城衣冠
金十四钗
衣冠这两个字很有意思,既指缙绅世族,也是斯文败类。许苏对傅云宪的记忆得追溯到十来年前。或许是时间久远,记忆发生了偏差,当时的傅云宪与这两个字全无干系,既不搭着前一层,也不挨着后一层。
52万字一年以前
方寸大乱都市 / 全本
方寸大乱
瑾余
文案:狗男人打脸日常/嘴上说着不爱不爱,其实爱得要死/双处双初/甜文无虐*唐念双百忙之中被长辈叫回家相亲。第一次见到付人间,他面色淡淡的告诉她,他即将远离俗世,归隐山林,为免耽误她,准备解除婚约。第二次见面是在拍戏现场,他带领团队前来考古,一面关心照顾她,一面告诉唐念双,他一心闲云野鹤,坚决不会结婚。后来——付人间:“双双,我们以后生几个孩子?”唐念双:“………”考古学家付教授X温软妖系女明星高岭
28万字一年以前
[足球]队长都市 / 连载
[足球]队长
甜蜜桂花糖
【每晚20:00准点更新,有事会挂请假条。】那一届世界杯,他拖着一条伤腿,一个人却扛起一个国家的梦想。那个落寞的七号背影,亦成人们心中永远的伤痛。多么希望有这样一个人,能陪在克里斯蒂亚诺身边,给他爱、支持与鼓励,陪他捧起大力神杯,让世界正视他的努力、童真与伟大。我们终于没有等到这个人,孤独的CR7依旧为葡萄牙而战。于是,我将小蝴蝶创造出来了。谨以此献给最好的克里斯蒂亚诺·罗纳尔多·多斯·桑托斯·阿
217万字一年以前
昼伏都市 / 全本
昼伏
春意夏
在众人眼里纪时昼对谁都很友好,唯独对待方霁的态度恶劣,仿佛对方是一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。而方霁还真是。被纪时昼命令脱掉衣服时方霁没反抗,事后才忧心忡忡地问:“小昼你喜欢男人吗?”纪时昼一点都不想回答这个蠢问题。五年前那个春天,是他把遍体鳞伤的小狗捡回家,并亲口告诉方霁一切都会过去。五年后的如今,所有人都觉得纪时昼对方霁不够好。只有方霁不觉得。而事实上,是人类离不开小狗。年下差两岁纪时昼x方霁口嫌
33万字一年以前
上医至明都市 / 连载
上医至明
陈家三郎
上医治未病,中医治欲病,下医治已病!余至明(认真严肃脸):你可以不信,但我必须要说,你在未来一年内会得癌症……PS:等更的书友可去阅读精品完结老书《妙手心医》、《开挂的住院医》!
527万字5天前